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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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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西德勒!兄弟, 你戴的佛珠是什么骨头?养得真好!”顿珠眼尖,也是个喜欢盘玩各种佛珠的, 禁不住问道。

藏式佛珠的材质有很多, 几乎什么都能做成佛珠。

好像与藏医书籍中的理论一样,植物、动物甚至是石头都能入药,医治病体。(注1)

而藏族人信奉释迦、菩萨、金刚, 自然也喜欢人手一串佛珠, 将一串崭新到没有灵气的佛珠养成包裹满了包浆、色泽漂亮的模样儿,是每个佛教徒心中的祈愿。

佛珠把玩得越漂亮,就证明你的佛经越多,向善的心也越多,转经的次数也越多, 在他们心中, 他们认为佛珠的漂亮程度是与他们虔诚的佛心是成正比的。

“你猜这是什么骨头?”封祁一看自己衣领里的佛珠已经露出来了, 瞄了一眼, 看到佛珠在阳光下折射出温润的光泽, 笑着反问道。

“不像是牦牛骨, 也不可能是羊骨,菩提子那些又肯定不是,兄弟, 我猜不出来。”顿珠将有可能的材质都猜了个遍,到最后还是自我否定,颇为疑惑地看着封祁,等他作出解答。

“这佛珠是我‘侄女’送我的, 材质好像是鹿骨,历史好像是超过了50多年,我算是捡到宝了。”封祁简短答道,视线已经是移到了叶峣那里。

叶峣猝不及防和他对视了一眼,触到他眼底的笑意和些许的怀念,突然就好像被噎了噎,不知道该说一些什么。

“阿祁,小叶,你们想住哪里?蒙古包还是寺庙那边?我好做安排。”靳景打断了他们的对话,在不远处高声问道。

封祁看向叶峣,无声询问她的意见。

“祁叔叔,你想住哪里?”叶峣觉得自己住哪里都可以,但是封祁不一样,看他的样子接下来会很忙,自然是哪里方便住哪里。

“寺庙?”封祁揣摩着叶峣的喜好还有她的作息时间,觉得住在寺庙里会安静不少。

蒙古包不是说不好,暖和有人气,不怕寒冷,但是大通铺人来人往,凌晨两三点都会有人聊天喝酒,睡不着觉的。

顾及到叶峣的身体和精神状态,他还是选择寺庙较为保守。

“住蒙古包不会更方便点?”叶峣听见他的回答有些意外,毕竟大本营在这里,他要集训的话,自然住这里会更合适。

“也不差那10分20分钟了。”封祁说着便告诉靳景他们的安排,靳景给他们比了个“ok”的手势,回身让一个懂路的同僚带他们过去。

顿珠也跟了上来,似乎真的对封祁的佛珠极有兴趣,毕竟鹿骨佛珠是非常罕见的,而且还是几十年前的,定然有某些鲜为人知的故事。

“封先生,能将你的佛珠给我观摩观摩一下吗?”顿珠请求道,眼神也有些小心翼翼的,和方才的热情和粗犷截然不同。

那是对信仰的虔诚,轻易不亵渎别人的敬仰。

而且藏地里也是有规矩的,别人的佛珠是不能乱摸的,必须要得到主人的同意才可以。

所以顿珠才这么谨慎。

“可以。”封祁并无异议,抬手将佛珠解了下来给顿珠看,叶峣也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毕竟,曾经是她的东西,经过她的手,现在乍然相遇,也是怀念至极的。

“兄弟,这串佛珠你入手多久了?养得实在是好。”顿珠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将佛珠放手中盘玩,爱不释手。

“时间不长,也就3年左右。平时其实没多少时间盘玩,想起来会保养一下。”封祁说道,这话不知道是说给顿珠听的,还是叶峣听的,因为丫头也在很认真地听他们的对话。

即使她并没有出声。

“那你说这串佛珠有故事,具体是指什么故事?”顿珠仔细看了好一会儿,最后还是将佛珠还给封祁,封祁示意叶峣接过。

已经拥有瓷质质感的佛珠落入掌中,叶峣莫名觉得安心,佛珠的确是她送给封祁的,在她14岁那年。

那年暑假她和养父母去了稻城,在逛一家小店时看见的。

这家小店不大,各种佛珠都有得卖,当时和这串鹿骨佛珠摆在一起的,还有别的三串也同样非常漂亮且有年代感的牦牛骨佛珠,待价而沽。

可是叶峣就是一眼看中摆放在在旁边的鹿骨佛珠,并问店主多少钱。

店主当时开了一个价1500元,并给叶峣说了一个半真半假的故事,叶峣觉得有趣,在寄送佛珠给封祁的时候,顺便将这个故事也写了下来。

有些物品,除了岁月沉淀能赋予魅力,物品本身所经历的故事也是赋予其价值的一个重要因素。

店家说这串佛珠是一个年约80岁的老奶奶过来卖掉的,佛珠的成色真的是极好,还是用手工打磨的,从最初拥有鹿骨的粗糙到现在被养出了包浆,光洁如瓷,经历了50年的时间。

一般佛珠有108颗,代表人间108种烦恼,每次转动佛珠念经,那就代表求证百八三昧,断绝惘然。

然而鹿骨佛珠却是不全,这么多年来店主想要找到别的佛珠补全,要么是颜色不对,要么是不够上品,要么是年份不够,总之种种原因,最后还是只剩下最初的102颗。

而且叶峣刚刚遇到这串佛珠的时候,佛珠也是相当简陋,随便用一截彩线串连,安静地躺在陈列柜上,等待有缘人。

最后叶峣做了那个有缘人,怀着满心的祈愿将佛珠给请了回来,又专门去别的相熟的店铺请店主重新设计编织丝绳,为这串被抛弃的鹿骨佛珠赋予全新的意义。

辗转几番,佛珠最后还是顺利寄送到远在太平洋彼岸的封祁手上。

这个过程真不可谓不复杂。

在澳大利亚飞行学院里,封祁的同僚和同学,几乎没有人不知道他有一个贴心的小侄女,有什么好玩儿好吃的总往这里寄,不在乎路途远近,也不在乎邮资多少。

总之,全凭喜好。

叶峣写得一手好字,即使外国人看不懂中文,每次封祁收到信了,总要让他给来看一看,观赏观赏几下,如果遇到什么好吃的,也顺便顺一点儿走,享享口福。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将近2年,在叶峣15岁的那年,戛然而止。

封祁不是没有问过她原因,但每次都是被她支支吾吾搪塞过去,直至最后他也不再追问了,只单方面寄送东西回国,也不知道她有没有吃,或是用。

现在想来,大概既没有吃也没有用罢了。

叶峣在他面前看似没有脾气,12岁之前的张牙舞爪全都收了回来,可她昨晚的表现,明明知道自己对巧克力过敏,仍旧去食用。

那只能说明,她心里还是在埋怨自己的,以这种方式让他知道:你看似好像很关心我,但是其实你一点儿都不了解我。

是呀,以这种方式来提醒他,他们之间究竟错过了多少。不仅是太平洋的距离,更加是逝去的、无法挽回的时间的距离。

在澳大利亚的日子呆至最后,仍旧有同僚问他最近有没有收到他小侄女给他的东西。

他只能泯然一笑,盘玩着手里的佛珠在心中苦笑。

回忆是美好的,可是却是带着苦涩。

像是叶峣不能吃的黑巧克力那般,甜中带苦,让你不得不记住。

“祁叔叔,没想到你还将这串佛珠给带身上。”叶峣的话语里似有感慨。

“我不带身上难道还扔了不成?”封祁回望她,轻挑了下眉,眼里有疑惑。

顿珠带他们到了寺庙之后便先离开了,还介绍了这里的主持给他们认识。

两人现在在去房间的路上。

“不是……”

叶峣不知道该怎样解释,默默抚摸着鹿骨佛珠上的金刚杵,又不作声了。

当初藏饰店里的老板看到这串佛珠的时候也是爱不释手,可他也没能找到别的佛珠来代替缺失的6颗佛珠,便找了血珀和金刚杵作为代替品,凑齐了108颗佛珠。

时隔经年,再遇到旧物,心境已经是完全不同了。

“丫头,你是不是还在怪祁叔叔?”封祁见她又不说话了,停了下来面向着她,神情略微严肃。

“没有。”叶峣摇头,否认道。

见他还在看着自己,眼里带着不相信和内疚,只得再次解释了一句,“我已经习惯了。你这次肯来找我我已经心满意足了。”

说完之后又觉得不对劲,总觉得自己语气抱怨,有些许造作的嫌疑。

想要跺一跺脚尖减少点焦躁,又想起自己的脚伤了,到现在还痛着,只得叹一口气,“祁叔叔,我腿上的伤口可能裂开了,要重新包扎。”

封祁再看她一眼,有些无奈,是真的长大了,转移话题这么流畅,他想多说几句都不行了。

“那走吧,下次遇到这种情况还是不要那么冲动,棕熊嗜血,后果难以预料。”

“嗯,我知道了,没有下次了,”叶峣点头,微微笑着看着他,小鹿眼流光溢彩,“下次再遇到的话,我一定会躲你身后,让你上。”

“……你呀你。”封祁失笑,无可奈何地点了点她的脑袋,“口齿真够伶俐。”

叶峣侧头避开封祁的大手,语气轻快,“祁叔叔,都说我已经不是小孩了,不要动不动就拍我的头好不好?真的会变蠢的。”

“蠢了的话再多吃点牦牛肉干补一下。”封祁毫不在意地说道,不过手已经收了回来了。

她小时候他喜欢揉她的脑袋,像是对待某种小动物那般,可是现在她大了,他也就丧失了这种权利了。

两人找到了住持安排给他们的房间,就紧紧挨着,如果叶峣一有事的话,封祁能够马上知道,前来查看。

叶峣没什么东西好收拾的,只是将封祁给她备用的一些衣物和日用品放好,就没事做了。

封祁歇了一会儿过来,手里还拿着绷带和纱布等,那架势摆明是要给她换药的。

叶峣动了动脚,只觉得脚上疼痛又尖锐了几分。

而这时,寺庙里莫名热闹起来,隐隐还能听见岑蔓极富辨识度的声音。

岑蔓的声音属于那种极难有人能达到的女高音级别,空灵柔美,却极富力量感,是非常适合在高原上放开嗓子唱歌的。

她的老师是著名的国家一级演唱家张澜澜,岑蔓是她的得意门生,这次他们这个音乐团队过来也是为了岑蔓的新专,特地来采风的。

张澜澜是唱民歌出身的,但是岑蔓所走的路线已经是糅合了民歌、流行乐曲甚至是ra的元素,别树一帜。

出道5年,已经是立于流行乐坛的顶端,有无数粉丝追捧。

她在内地乐坛里是非常出名的,算是近年来的一匹黑马。

这次她也是第一次来高原,觉得一切都是新奇的,让她住蒙古包人来人往的自然不愿意,这里又没有五星级酒店,她又不愿意住招待所,听闻寺庙里可以住宿,瞬间产生了兴趣,因为可以取材,可能还能激发新的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