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普通的清晨。---
他,是一个普通的开久学生。
他用并不颤抖的手,缓缓拾起一封粉红色的信。
开久的大门还是那样破破烂烂,这封信就那么静静地躺在地下,面无表情的等待着某一个人来拆封。
此学生神色凝重,“一拆开就会爆炸的信件”之类小说常见情节电光火石之间划过脑海,于是他做了一件具有跨时代意义的大事,讲了一句牵系所有人命运的话,为我们的故事拉开了序幕。
“老大——有人在咱门口放挑战书诶——”
时值高二的片桐智司和相良猛并不整齐划一的抬头,在看到那封粉红色信件时整齐划一的露出了淡淡的疑惑。
按理来说挑战信会用粉红色的信封吗?太少女了吧喂!
于是二十多个“亲信”并着两位头头围在一起,苦大仇深的盯着那封粉色的信——那信的正面什么都没有,背面用看起来快没水了的圆珠笔写着“给相良猛”——这看起来是封普通的信,但谁知道这里头会有什么把戏?这可是封粉色的、少女的、不像挑战书反倒像情书的信啊!
相良猛皱着眉头伸出手,缓缓打开了信,一些精神脆弱的小弟甚至不由自主地屏住了呼吸,生怕接下来发生的事会让他们被自己吐出来的二氧化碳呛得死去活来。
但是什么都没发生。
一张比信封还要少女的信纸被抽出来,上面潇洒且不拘于横线格子的写着,致相良大人!
这句开场白下面下面密密麻麻的附上了一篇小作文,通篇充斥着不切实际的彩虹屁内容,直把相良猛吹得天上有地下无,致使当事人青筋直跳,眉毛拧成一团,实在想不透这人送来这么一封信什么诉求。--*--更新快,无防盗上dizhu.org-*--
文章的最后,作者可能是时间有点不太够用笔也快没水了,草草做了个总结,以一言敝之,我想泡你我想搞你我对你一见钟情此生不负了。
哦,还真是封情书。
相良猛第一次收到如此令人摸不着头脑的情书,于是眼神和眉毛鲜活的表达出了自己的疑问:这谁写的,文笔挺好,但是脑子有坑吧。
整啥玩意儿呢?送了个信过来,也不说留个名字,咋的,以为他们开久还能排查一下千叶范围内的DNA匹配出来写封信的主人然后告诉对方结果?有病吗?
于是这场为粉红色信封而起的聚会因寄信方不留名不留姓的雷锋行径草草收场,而此时的开久众人并不知道,这只是一个开始罢了。
而写下这篇文采斐然毫无理智情书的传奇女子,正在软高要哭不哭的做自我介绍。
邵荻,中华人也,有超能力。
这位姐妹的超能力不炫酷不靠谱不实用,却令无数宅男宅女趋之若鹜——穿书。试问,谁不想亲身去和纸片人老公谈个恋爱呢?
但这能力栽到邵荻身上算是废了。
邵荻没爹没妈,从小就没什么时间去上网和纸片人发展感情,守着宝藏一样的超能力勤勤恳恳上学,九年义务教育结束的那一天突然被天降横财砸中,才知道自己亲爹妈其实给自己留了两套房子,一套被长期租出去,光这一套的租金就够她放飞自我的过了。